在情感上對於「緣分」這件事,或多或少是我所信仰與支持我
樂觀的因素,盡自己的能力給予、珍惜,然後視彼此意願不相互勉
強,二十四歲失戀那年,我的感情觀跟著如此轉變。

  然後,告訴自己一個人也要加油,當我變得更好,我也會遇見
更好的人,這輩子一定還會有別的緣分,只要這麼相信就可以繼續
前進,抱持著希望期許著遲早有一天會遇見和自己觀念相同的人,
在還沒遇見他之間,我得好好努力才行。

  這當中也是以這樣子的說法讓自己面對痛苦撐下去,我還沒遇
見屬於我的緣分,不能放棄,慢慢地心裡的傷口讓自己修復好了,
也許一開始是自我安慰,可久了也就這麼認真的當一回事了。

  因為信仰「緣分」這兩個字,所以我相信一定會有一個人出現
在我的生命裡,之後,二十五歲時我遇見了新緣分,他破除我以往
心裡所疑慮與所畏懼的事,毫無疑問地就會牽緊我的手,能夠分享
心底的話語,想法契合也能夠溝通,知道我可以很堅強但也需要人
照顧,有這樣的一個人出現,所以也更堅定我的信念。

  今年是二字頭的最後一年,虛歲進入三字頭了,聽聞所見或自
身經歷過的,其實失戀未必是最痛苦的,不過倒是越來越認同「隨
緣」這種說法,很多事只能要求自己完成能做該做的事,而沒有辦
法控制他人心智,也明白了不是不必努力,而是更清楚有時事情的
結果好壞與努力未必有相關,那,也就只好歸於「緣分」了。

  不知道這樣子算不算消極?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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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