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會拼命思索,到底「愛情是什麼」,找尋很多字句定
義,尋找很多事項證明,但都無法描繪確實,我後來明白,愛不必
去探究,它就存在於生活之間,也許無法有明確的解釋,但會有實
際的感受。

  愛,用體會的就夠,為了一句話、一瞬間的眼神而感動;為了
一個笑、無意間的舉止而快樂,當下的情緒反應就應證了愛的存在
,不必問他為什麼愛我,只要去了解他怎麼愛我,不必花心力去懷
疑他的心意,只要去感受他的付出。

  他愛我,自然會讓我明白,不必我為他多做辯解;他愛我,自
然會讓我知道,不必我幫他多找藉口,愛情是什麼?是尊重的舉動
、是在意的表現,是身心各項反應的綜合,是毋需言傳的默契,怎
麼說明人各有異。

  愛,或是不愛,心裡有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丹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