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將近,又看見許多關於媳婦初二能不能回家過年的文章,都是人情上的難
題,確實不容易處理,每見這種情況,我更感謝兩邊的家庭。

  其實會起爭執的原因,多半是覺得無法在習俗規範的初二回娘家,不按規矩來,好
像顯得「不尊重娘家」或「娘家比較不重要」,這才是讓媳婦難受的地方,只是我也想
,只限定女兒「初二」才能回娘家的習俗真的有那麼不可改變嗎?

  印象中從我姊出嫁後,我家過年就一直是初三團聚,我爸媽表示怕交通雍塞(我們
姊妹倆的婆家都在外縣市),加上平時都住台北也會回娘家,所以他們主動提出初三回
來吃飯就好,因為重點是「回娘家相聚」,而不是「初幾回娘家」,從我爸媽的說法中
看見他們愛孩子的心,習俗也許是約定成俗,但最終還是看家人之間的共識。

  而我的公婆平時住中部,每個月會固定上台北一回,但也不是次次能碰到面,所以
過年期間我們儘量提前在小年夜返回相聚,老公會事先表達初三要陪我回娘家聚餐,因
此多在初二下午就會離開婆家,公婆也都能理解,還說因為我家兩個女兒都嫁了,過年
家裡會冷清,也熱情邀請我爸媽過年一起圍爐,展現出他們的體貼。

  兩方家長都為我們夫妻倆著想,不會計較於誰的天數較少,身為子女的我們當然格
外感謝。不過,每一個家庭的狀況當然不同,但先不論長輩的態度,最重要的是搞清楚
夫妻之間是「合作關係」。在婆家時,兒子出來說話更有效;在娘家時,女兒出面說話
更有力,為了兩家人的愉快和平,與夫妻之間的安寧和樂,要清楚過年期間待上幾天,
都不是為了爭誰輸誰贏,不管是想陪伴自己的父母,或是想找到休息的空檔,兩個人都
要互相支援才行。

  當夫妻雙方體諒彼此都想回家團聚的心情,也尊重對方的家庭,而不是每到過年期
間就在天數上談判,好似以此明確劃分、切割歸屬關係,或想藉此證明婆家/娘家的地
位高低,我想應該就能減少一點衝突吧。也許提前一日回婆家,或延後一日回娘家,若
能在習俗之外有個彈性,兩人找到解決方式,我想「過年」就能真的帶來歡聚,而不是
老成為婚姻關係的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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