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自己心愛的人需要源源不絕的勇氣,只是鍥而不捨的追尋是
否就是一定的癡心,也許未必。

因為不管別人如何的拒絕,我們都不會退步,在對方的辦公室場
所等待,每天照三餐和宵夜時間打電話問候,下雨了提醒對方帶
兩傘,天氣熱了想帶對方去吃冰,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心裡所愛
的那個人。

他/她的拒絕只不過因為還沒有接受自己的深情而已,所以更要
加把勁。

我不能說這樣子的想法是錯誤的,因為愛一個人總是會這麼傻氣
地向前衝,只是,有時也該試著清晰地看見對方的反應,而不是
將那些拒絕化為自己想聽想要的理由,而忽略了已經讓對方產生
厭倦的事實。

當追求的舉止引起反感,這段感情很難變成因「習慣」而愛上追
求者的結局,這很可能只是安慰自己的藉口而已。

我無法說出什麼是追求良技,但我想,如果讓所愛的人對自己產
生厭倦或對高壓式關切感到害怕時,那就已經不能再用「我只是
因為愛你/妳」做為理由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限度,也許那對於自己來說可能只是雞毛蒜皮
,但對於另外的人來說可能已經讓人反感至極,甚至產生恐懼,
那麼追求反倒不是愛的表現,而是變成了精神迫害。

有沒有這麼嚴重?我想會有的。

鍥而不捨的人也許往往有堅強的心志,和追求美好的結局,所以
不服輸的直往前近,可是,自己的心態是不是真的適合這段愛情
或所愛的對象,那並無法由自己決定,很多時候說穿了,只是不
甘心我們花心思的努力換來的是「對不起」三個字而已。

那樣的努力在對方而言不見得是幸福,反而是無止盡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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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