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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追尋愛情的其中一部分原因,也許是想得到證明吧,證明自
己除了那些必然得到的愛(如親情)之外,還能夠為他人所愛,有
人會因為自身的存在而喜悅,喜歡妳的微笑,喜歡你的懷抱。

  原本只是陌生人的彼此,因著冥冥中的機緣也好或註定,產生
了另外一種情感,與親情相較起來,沒有天生的牽聯卻更為強烈,
甚至讓自己投注了更多心血,或擁有勇氣脫離原生家庭,因為對方
的愛給予了莫大的動力與欣慰,也因為對方同樣願意為了一個原本
毫無關係的人付出未來的所有。

  愛情的確可以證明自我存在價值,但不是唯一方式,也不是生
存的唯一理由。

  人生裡除了實現愛情之外,在未遇見愛情時,我們仍有自己的
夢想有待實現,不管是情感或夢想,目的都在於肯定自己的優點、
能力和價值,在無法由愛情方面肯定自己的情感特質時,我們由工
作或與家人、朋友相處來獲得肯定,那與愛情中所獲得的不相同,
但不可缺少,因為現實生活裡不會只存有愛情,也不可能時刻都擁
有愛情。

  若只能憑藉著愛情生存,或肯定自我價值,單就如此狹隘的認
定反倒更加痛苦,因為其他事無法帶給自己快樂,愛人也未必能夠
滿足自己所有面相的喜悅,只有自己最清楚快樂可以從何而來,也
並非只有愛情才能夠獲得「被愛」,若能多方面體驗找尋喜悅,就
不必只等待愛人來肯定自己的存在。

  只為了證明自身美好而擁有的愛情,在無法體會相對用心投入
的情況下,最後也只留空洞而已,有來有往才能有充實的感受,與
其如此不如找尋其他更能證明自己的途徑,愛情不是證明自我被他
人所接受的唯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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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