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些男人認為結婚後妻子應該要「把我的爸媽當成妳的爸媽」,但當妻子也做這番要求時,他的說法卻是「妳的爸媽會有其他兄弟姊妹照顧」,我始終無法理解這種婚姻關係中不平等的偏差觀念怎麼還沒有與時俱進?

  誰沒有父母?結了婚後,公婆就理所當然該多個媳婦照顧,兒子好像就可以退到一旁納涼,可岳父母非但沒有同樣多個女婿關心,還要做好會少個女兒照顧的打算?難怪好些女人害怕走入婚姻,因為結婚後好像不能再當「女兒」,連想回家看父母都還要看人臉色,要付出的情感代價也太大了。

  為什麼結婚後就要「與原生家庭切割」?獨立組成自己的家庭並不代表得割捨爸媽,而是自己從原生家庭中「被照顧」的角色,轉換成能「照顧自己與回饋照顧」的角色,這是成長、成熟的進階,而非切割,也不該只偏重男女某一方。

  我先前寫過一篇文章談到我們夫妻倆在面對各自原生家庭的共識是「自己的父母自己搞定」,不涉入對方原生家庭的事項,也沒讓各自的原生家庭介入我們的家庭主權,以此類推,在付出心力照顧爸媽的部分,我倆也是維持同樣的想法,「自己的爸媽自己顧」。

  看似好像界線畫得很清楚,但這才是我認為的負責,因為我才是我爸媽的「主要照顧者」,照顧我爸媽的責任在我身上而非我先生,反之亦然。

  我們不會要求對方一定要「把我的爸媽當成你的爸媽」,更不做孝道外包的事,也因為這樣的共識,我願意把空間與時間留給我先生好好與公婆相處,他也不會過問我回娘家幾趟或我給娘家多少生活費。

  因為明白「自己的爸媽自己顧」,所以在我與公婆相處,或是他與岳父母相處時,也更清楚自己是「陪伴」的立場。「負責」與「陪伴」,心理上的壓力輕重截然不同,他清楚我不是「理所當然」該照顧他的父母,我知道他並非「應該」要伺候我的爸媽,也因為能了解照顧父母需要付出的心力,所以彼此都「願意」協助與支持對方,對方願意待自己的爸媽好,是對方愛屋及烏的表現,也要記得感謝對方陪伴自己的父母。

  面對各自的原生家庭時,伴侶的功能是「提供支援」,而不是取代兒子/女兒的角色,或被當做長工/女傭來對待,孝順是身為子女的事,有自覺身為「主要責任者」,才不會把自己該負的責任都推給另外一半,自己的爸媽本來就該自己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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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