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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臉書上到處可見女性朋友分享轉載一封標題為「我的婆婆殺了我!」的遺書與後續的新聞,都同表傷痛憤慨,事件當中的婆媳平日相處狀況,和中間關鍵角色「兒子/丈夫」的處理態度到底如何?我們都非當事人不可知,也不宜評論,只是這個事件確實又將婚姻當中永遠痛苦難解的「婆媳問題」推上輿論高峰。

  「婆媳問題」這個詞本身就有對立的意味,代表把「婆婆」與「媳婦」這兩個角色擺在一起就一定會有問題,而且其中一方勢必是施壓的惡角,另一方必然是備受迫害的弱勢。大多數聽到的還是婆婆欺壓媳婦的狀況,因為以家庭地位來說,婆婆是長輩居於上位,會被認為比較有可能運用權勢(情感)壓迫,聽到了也覺得理所當然,可若反過來是媳婦欺凌婆婆,往往會被形容為「逆媳」、「驚世媳婦」,這種帶有「下位者反抗」的說法,其實都一再強化婆媳之間的「上下對立關係」,反而淡化了「親人關係」,但事實是相處融洽的婆媳也很多,只是往往極端狀況才會被大肆宣揚,於是形成了刻板印象,「婆婆」也變成與「後母」一樣,不過都是個中性的名詞,卻都讓人有心生畏懼的負面感受(確實也真的有那種就是懷著惡意,存心沒想讓媳婦好過的惡婆婆)。

  婚姻議題,常都是評論女性該如何扮演好自身的角色才能讓家庭和樂,又或強調女性是家庭維繫運轉得宜的關鍵角色,即便現在女性自主意識抬頭,還是可見不少女人想要被旁人讚許是「好老婆/好媽媽/好媳婦」(身為婆婆的人,有時候也想要被稿讚是「好婆婆」),更讓人難受的事實是,許多時候反而是身邊的女性長輩在教女性晚輩怎麼當個「好女人」,不自覺的把「好女人」牌匾代代傳承下去。媽媽會提醒女兒,去了婆家,要當個好妻子和好媳婦,做好自己的本份,才會得人疼,婆婆會教導媳婦,以前她們當媳婦時要注意些什麼事,怎麼帶孩子、怎麼顧好一家老小,這都是基本要求,就連生不出孩子也是媳婦承受的壓力比兒子還大。

  結果,女性結婚後反而要符合更多其他女性的期待,即便是她們曾經也因此吃過苦,但這似乎成了一種不成文規定,像是取得「合格」認可的條件,女人就是得盡如人意才能「獲准」成為家中成員,所以只有在家庭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而且被讚美,才代表這個女性是成功的,女人的「成功標準」被框限於家庭裡,事業成功?那很重要嗎?如果是單身又或離婚,別人始終還是聚焦關懷妳何時進入家庭,目前為止還是如此,也所以能夠把自己經營得有聲有色,看起來婚姻幸福而且不受婆媳關係所苦的女性那麼讓人羨慕,但她們最常被問到的問題還是,「工作和家庭怎麼兼顧平衡?」看起來「兼顧」主要還是女人的責任,甚至連女人本身可能也這麼認同。

  於是男人的角色在婚姻議題中還是被邊緣化居多,為何如此?因為男人被賦予的社會期待是,當個「事業有成的男人」比當個「好兒子/好丈夫/好女婿」來得更重要,所以婚後他們很自然地就退出「家庭課題」,很多男性對於另一半的要求,多半只會說,「要像妳媽/我媽一樣」、「聽我媽的話做就是了」,也是套用女性長輩的標準讓自己的伴侶照樣複製(父母是子女認知「伴侶關係」的模板),而忽略了尊重另一半的個人特質,婚姻關係是兩個人共同維繫的,應該要讓男人有多一點發揮的空間,讓他們承擔該有的責任,成為婆媳關係之間的重要橋樑(不過現在比較多男人有這種自覺了)。

  至於千古考題「婆媳問題」,還是得靠一代代改變想法慢慢翻轉,我們也只能從自己的家庭開始著手,多半的婆媳之間應該還是沒那麼戲劇化的。婆媳問題並不是婆婆把媳婦當女兒,又或是媳婦把婆婆當媽媽就能輕易解決,情感培養沒那麼簡單(能夠互相尊重,有禮相待就很好了),除了男人(兒子/丈夫)要發揮作用之外,婆媳互相都可以試著從「放下好老婆/好媽媽/好媳婦/好婆婆情結」開始(男女雙方都需要與自己的媽媽溝通)。

  婆媳雙方都放下預設立場和對方認識相處,放下要求女人一肩扛起家中所有事項的想法,放下想被別人認可或讚許的想法,放下以往的自身經歷、標準及刻板印象,明白女人為家庭的付出,可以只做自己想做、能做,做了也不會覺得自己命苦的事,不把做不好或不會做的事,當成是女人的錯或認為女人該愧疚自身能力不好,而是明白,婚姻中的事和問題,都該由「婚姻中的兩人」一同處理,因此,婆家放手讓兒子的家庭獨立營運也是很重要的心態(不要把孩子的婚姻關係延伸為親子關係看待,那是兩回事)。

  對已婚女性而言,我認為比「我愛妳」更加動人的一句情話,是「做妳自己就好」(做自己絕非指不尊重或不理會婆家的人),這代表另一半看到「我」的個體存在,尊重我只需要在「能力範圍與符合意願」的狀態下付出,尊重我也有自己想要的個人發展,而不是期許我要為了婚姻奉獻一切,又或是以討好配合夫家為優先,當好「某太太或某家的媳婦」就夠,除此之外,婚姻中最浪漫的行為,是另一半會請婆家也放下這種期待,並且明白他該盡的責任和該扮演好的角色,照顧自己的父母才是天經地義,全外包給自己的老婆沒有道理,因為彼此都有原生家人要顧,「婚姻」是雙方能互相支援,而不是只顧一邊。

  不管妳是女兒、人妻又或媳婦,以後我們都可能也會變成婆婆,請記得現在的自己,不要忘了我們原本都是擁有自己姓名的獨立女性,不要再把自己當成家庭附屬品,也不要再以追求當個「好老婆/好媽媽/好媳婦」為目標了,「好」的無止盡標準正是讓女人不自由的原因,放過自己,也善待身邊的女性,別再繼續用同一套玩法了!我們能好好做「自己」就很足夠了,肯定自己的價值,而不只是滿足別人的價值觀,讓我們都別再抱著「好女人」的匾額不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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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