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回頭看感情,覺得「讓對方明白自己的心意」已經是成功
的那一面,這並不是降低標準,而是實際做到表達,比逃開了沉默
不說更讓我覺得「對自己的情感選擇負責」,我可以獲得確切的答
案,清楚的面對雙方的關係變化,這是單以「對得起自己」為出發
點,對方的回應如何,我無法預料,只能做好準備。

  因為我清楚欣賞一個人不是見不得人的事,也沒有只顧自我感
受而對另一方做些騷擾的舉止,既然欣賞一個人並非惡意,坦然面
對自己的心意我覺得天經地義,為什麼要對自己撒謊?

  先表現出自己的情感我也並不覺得我就是輸家,未說出口就轉
身離開,還說得自己疼痛受傷,我不想做這種「未戰自敗」的事,
對方既沒有明確告知或直接拒絕,我又何來痛可言?

  我們害怕的,是對方無法接受自己的情感,給予否定的答案,
這時候才要給自己勇氣接受相左的結果,坦承自己的感覺需要的根
本不是勇氣,那是理所當然的事,如果連自己都欺騙自己,話又不
說個明白,又有誰會讀心數可以一目瞭然?

  我們也怕自己先說了,情感來得太輕易自己不被珍惜,若真如
此,那是對方的人品有問題,不是妳不值得被疼愛,真遇見這種人
才該叫自己離開,而不是由他輕賤自己,用這樣的說詞告訴自己退
開,根本像是在催眠自己「應該」要害怕的藉口。

  有時候我們畏懼的不是面對心裡喜愛的那個人,而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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