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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新聞又報導一回,愛情所產生的化學反應自熱戀開始,十
八個月後會開始消褪,三年後會消失殆盡,我又不服氣的向你提了
一回,若愛情的化學作用只有三年,那是不是代表三年一過,情人
就該分手?因為彼此間不再有「反應」?那能白頭偕老的夫妻又怎
麼說呢?

  你拉著我的手笑了笑,說著三年過後情感所包括的也不只有純
粹的感覺而已,一聽便想起你以前也這麼告訴我,想了想也是,三
年的時間可以累積許多回憶,包括共同的習慣和未來目標,與培養
的默契,如果有共度人生的打算,更有著對彼此的責任,那些都不
只是愛情而已。

  也許黏膩的愛情會逐漸化為平淡,於是是否願意繼續經營愛情
便視共度的歲月,在感性與理性的交相作用評估下,適合之外也視
對方是否值得,然後我便希望自己不要忘記想珍惜你的心情,我依
然覺得你值得我付出和投入用心,也希望持續下去。

  三年也的確是情感的關鍵期,三年說長也不算長,可也已足夠
了解一個人的全貌,那時若能相處愉快,便有更為長久的未來可以
打算,前兩年的時間快得嚇人,到現在我還是一樣愛靠著你撒嬌,
有時想來順遂也更要自己好好把握,有更多現實問題等著解決和調
適,我會努力,因為想陪伴你一起走過。

  能找到一個人,願意和自己走過各種生活轉變,和自己一起面
對未來,是值得感謝的事,有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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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