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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了玻璃娃娃的案件判決,就法律與人情來看,不同的角度有
不同的解釋,只是,理解與接受事實是兩回事,旁觀者的眼光又
是另一回事,我真希望有什麼兩全其美的法子,但現實並不是如
此,於是覺得可惜,那是人命一條與基本道德觀的天秤。

當「做好事」這種行為所賦予的潛意識心態轉變成為「做好事只
會被當傻子與兇手」時,到底是自己選擇冷漠還是被逼迫不得不
冷漠?因為心一軟,受傷上當的反而是自己,於是寧願全然拒絕
相信也不想自己受傷害。

甚至只能消極的想著「在能接受的範圍內被騙就算了,就相信自
己的善心真的用在對的地方」,比如十塊二十塊之類,有時真不
知是自己窩囊還是這社會迫使,連做善事都只能尋找「合法或公
道」的單位,而不是自由心證,甚至會被逼迫,像是不表示善心
就一定是惡人與自私而遭受指責。

不管是發票或是銅板之類,有時候金額不是大問題,重點在於那
是否出自於內心,更害怕自己的好意成了別人利用的工具,不但
沒有做到善事反而還助長了歪風,因果循環下成了保護自己。

做不做好事?怎麼做好事?有時候還真得睜大眼睛看一看,我們
清楚自己的行為與心態,但現在連做善事也得小心翼翼靠智慧,
這真是一件讓人感覺無力又悲哀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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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