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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篇提到,「愉悅感」及「目標感」是構成幸福的二個基本要素。問問自己當下感受到的,是愉悅感多些,還是目標感多點?「感受」是最重要的指標,並藉此檢視我們的生活事項安排。

除了清楚自己片刻的感受之外,該如何具體實踐,為自己打造幸福的人生?

作者提供了三個原則,我則是從三個原則當中,挑出我個人偏好的重點。

一、決定幸福

「決定」哪些事可以帶來幸福,避免自己產生錯誤的欲望、期待及信念。

為了做出決定,便是要留意自己從生活中的各項人事物中得到的反饋,是感覺愉悅或不快?是覺得有意義感或空虛?

我們要懂得信任自己的感受,超過信任自己的欲望,比如因為太想追求成功名利,卻選擇犧牲人生一切樂趣或放棄每回與家人相處的機會,卻說服自己以後能夠彌補;信任自己的感受,超過信任自己的期待,比如苦思著要不要換工作,但我們要明白,只有做出決定才會帶來感受,思考換工作或不換工作的生活,而不只是「要不要換」;信任自己的感受,超過信任自己的信念,比如為自己設下標準,要達到什麼樣的職位,才有幸福的資格,可其實,我們當下就應該思考如何讓自己快樂並付諸行動。

作者保羅在書中建議,可以回想並重建自己的昨日生活,看看自己遇到哪些人事物與那當下的感受,蒐集自己的愉悅和目標感數據,觀察自己有多少時間做別人替你決定的事?以及多少時間做自己決定的事?以表列方式更明確地看出自己如何運用時間,以決定哪些事可以或應該佔更多比重。有時,或許也可問問好友,看別人如何看待你的幸福感或生活,可能他們會比自己看得更清楚,談論到什麼樣的事情時,你的眼裡會發亮,或許那才是自己該投入時間及心力的事。

除了直接面對生活中的人事物帶來的感受之外,也應該勇敢面對不確定性。生活中許多痛苦與難受,是因為不確定的事總讓人懸著一顆心,直接面對才能解決不確定性所帶來的痛苦,做出決定才會知道下一步,也才能盡快讓自己進入適應情緒的階段,而不是一直反覆與負面感受糾纏。

幸福感,是做出決定與付諸行動的結果。

二、設計幸福

我們容易受周遭環境的氛圍或事物影響而做出某些行動,利用以下四種概念,具體為自己設計更容易感受到幸福的生活,讓幸福變成習慣。

1.促發效應:比如想要讓自己更主動維持家裡整潔,那可以在空間裡使用柑橘類的香氛,會有讓人想保持清新、清潔的感受;比如想要減少食量卻總忍不住裝滿碗盤,那就換使用容量小一點的碗盤,但也記得別自我安慰拿的是小碗所以允許自己裝第二碗。改變自己接收到的刺激,進而連動改變自己被促發的行動。

2.預設默許:比如不想讓自己一起床就沉迷於臉書或IG,那就將它們從手機捷徑或桌面刪掉,試著換成新聞或其他自己不那麼感興趣的東西,為自己增加阻力;比如決定要多存點錢或少花點錢,除了使用記帳軟體之外,可以藉著設定登入網路的密碼savemoney給自己給多暗示。生活中不少行為都變成我們的預設習慣,有時不自覺它們的存在,因此運用外在力量可以讓我們更意識到它並轉變。

3.承諾:比如想戒菸、想減肥,將想做到的事告訴朋友或在社群媒體上公開宣言,有時會比自己默默進行有用,因為我們都希望自己是個言出必行的人,而實踐承諾會為自己帶來幸福感。但也記得不要給自己太大的壓力,從小地方開始著手即可,就像與其宣佈自己要減肥十公斤,不如宣告自己明天會去跑步,重點是讓自己「踏出第一步」開始行動。但如果做這件事讓人痛苦或已經不斷思考放棄,那或許,懂得放棄承認錯誤,另外想其他方法也沒什麼不好。

4.社會規範:比如喜歡騎自行車就加入相關社團,比如喜歡閱讀就參加讀書會,找到適合的群體更有助於自己從事帶來幸福感的行為。找到合拍的朋友也同樣重要,想要更快樂,那就試著與看起來總是好心情的朋友多來往,想要更健康,那就與養生的朋友多碰面,我們會受到身旁的人影響情緒及行為,試著參考群體的經驗,也許可以為自己提供更好的見解。

依自己的本質為自己設計變得幸福的習慣。

三、實踐幸福

落實自己設計出的幸福生活,把注意力聚焦在能令你感到幸福的事情上,留心自身行為是否帶來正面感受以及常與喜歡的人待在一起,就能實踐自己的幸福並變得更快樂。

這兩個結論看起來很容易,但我們鮮少做到。雖然提到要「留意當下」,觀察能讓自己進入心流與忘我狀態的事,或為自己創造體驗以獲得更多有趣的感受,還是撥出時間與重要的親友相處,但事實是我們很常被其他念頭或外在事件吸引注意力而分心就忽略了。

就像也想找朋友吃飯聚會,說著決定要把時間留給讓自己快樂的人事物,但行事曆上總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每天都累壞了覺得時間不夠用,而且光是喬彼此空檔就感覺很費時。

這樣的行動其實顯露出,我們不是沒時間,而是那件事並非真的「重要」且列為優先處理的項目,所以才沒找時間去做。我們需要以行動向自己證明並反覆強調它們的重要性。

當然生活中也還有很多自己不見得喜歡的事,比如排隊等買快篩,比如必然地通勤人擠人上下班,我們未必能改變自己得做的事,但我們能改變注意力焦點,例如排隊或通勤時間,可以聽自己喜歡的音樂或podcast節目,為自己設計樂趣。

分享書裡我很喜歡的一句話,「我們太常擔心尚未發生的事,有時也會擔心一些已經發生的事。相較之下,我們鮮少擔憂『當下發生的事』。」(p.227)如果能做到關心此時此刻,彼時彼地又怎會影響得了我們?真正的情況往往沒有我們想得那麼糟糕。

做自己的幸福設計師

留意生活事件帶來愉悅感或目標感,找到兩者的比例平衡,分配時間給重要人事物,順從本質安排生活。幸福感是採取行動後的反饋。能令人快樂的事,需要投以更多注意力,把握以下原則:

1.決定幸福:留意自身感受,決定哪些事可帶來幸福。
2.設計幸福:找到符合自身本質的行事方式,付諸行動,分配注意力及時間,設計更快樂的生活情境。
3.實踐幸福:隨時調整及留意自己的幸福設計,好好選擇來往對象,專心實踐。

這三個原則像是一個循環。我們知道能讓自己幸福的重點,然後把這些重點設計為生活習慣,並且在實踐之後留心自身感受,看是否需要再回頭進行修改。我認為,幸福需要經過反覆修改測試,而且隨著人生境況不同、在意的重點不同而調整,這是測驗自身幸福指數,與讓人更瞭解自身幸福之道的過程。

留意這些重點,我們都能做自己的幸福設計師,為自己的人生設計務實的行動計畫,活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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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