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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侶間的相處模式經由互動日漸養成,從陌生到熟稔,歷經時
間、事件,增進雙方了解、認知,協調後產生共識及默契,在這過
程中,有的人會將彼此關係的缺失歸責於對方,彷彿自己一切正確
,殊不知這種態度也是決定相處是否愉快的原因之一。

  感情中,雙方都是影響模式養成的關鍵者,誰都不可能置身事
外,互動中會有個性主、被動的差異,但我不覺得這種差異該被認
定為兩人中必有一個是情感關係中的「教導者」、「領導者」。

  有的人覺得自己比較擅長溝通、化解磨擦,容易未顧及對方感
受,自顧自地做出「為了感情好」的自我解讀,希望對方照著自身
方式一同處理情緒。試著處理問題當然是好事,但有時,反倒是處
理問題的「方式」讓兩人不開心,而不是問題嚴重到無法解決。

  建立相處模式時,不適合去判定誰應該做些什麼事,又或推測
兩人之間的地位高低,而是「雙方都有提出需求與拒絕的權利」,
從中找到兩人都能接受的共識,當中又以「拒絕」最需要學習。

  大多事都是「習慣成自然」,但自然不等於是理所當然,當對
方提出某項需求,自己真有難處時,我覺得就該表明立場。拒絕並
非全以直接潑冷水、排斥回應,是以替代方式取代對方原有的要求
,例如對方提出到家中接送,若不便或可提出請對方坐到臨近的捷
運站再接之類的意見,互相體諒與尊重。

  在相處時,也不適合「心口不一」,很多時候會對某些狀況說
著「算了」,到底是真的「就此作罷」?或是「這次算了」,像記
帳似的累計加總一次結算?真覺得該處理的事,會卡在心裡的事,
就不要假裝不在意,日久只會覺得自己委屈,這就又回歸到先前所
提,找尋適當的處理方式。

  說來說去還是相同的結論,我一直覺得雙方的心態及態度才是
影響相處模式的主因,未必全然是個性使然,失衡的關係,反而是
某一方不自覺,又或某一方太有自覺,以致於各行其事,雙方在相
處模式上未能達成共識。兩人都會在「保有自我」與「共同模式」
之間有所取捨,總是會歷經一些掙扎,只是有人能與這掙扎共存,
有人則總是不甘心。

  情感的旅途,往往無法找到直達的道路通往終點的幸福,遇到
痛苦有時是總想抄捷徑或不承認自己犯了錯誤,在傷害中領悟,在
傷痕中覺悟,明白自己的限度,才能逐漸靠近屬於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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